心理學家指出:記憶是人腦多過去經驗中發生過得事物的反映,是信息的輸入與儲存。記憶是樹立企業或產品的長久的形象從而幫助選擇、判斷影視廣告的信息,最終作出購買決定不可缺少的有利條件。
心理上的所謂記憶,就是人腦對過去感知的事物重新顯現出來。人們對影視廣告內容的記憶也就是以往接受過影視廣告的影響在頭腦中有了感知的印象。企業做廣告,總希望人們過目不忘。但某項調查結果清楚底地顯示,消費者很難記住廣告的全部,卻能清楚的回憶起影視廣告中的廣告語。現代傳播告訴我們,消費者每天受到成百上千種不同形式的廣告沖擊,對于廣告趨于麻木不仁,不會記住你的廣告,更不會,馬上就去購買你的產品。如何能使這些影視廣告在消費者記憶中儲存,并使之記憶牢固呢?一般要注意以下幾點:
(1)影視廣告語要給消費者以清晰感知,并進行多次重復,利用各種媒體,綜合商品特征與人們的生活和工作需要緊密地聯系在一起,加深人們對影視廣告感知對象物的記憶。
(2)記憶牢固要以聯想為突破口。聯想是通過所借助的形象,引導觀眾的認識向一定的方向集中,并能聯想回憶各種各樣的事物。
(3)增強影視廣告語的感染力。這就要靠影視廣告語簡明流程,瑯瑯上口,深入淺出,親切感人。可以毫不夸張地說,只有影視廣告語這把金鑰匙,才能打開消費者的記憶之鎖,開啟消費者的欲望之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