剛滿27歲的海天大酒店已經進入招標爆破階段,未來青島前海的顯要地段將崛起一個全新的標志性建筑。近日,記者采訪獲悉,包括海天在內的東部幾個“矮個子”大酒店相繼被拆除,未來前海將被打造成高層建筑群。對于海天改造,有人認為是好事,有人則稱惋惜,認為城市建設規劃缺乏嚴肅性。
27歲海天將拆除不少人感覺惋惜
近日,記者驅車到香港西路48號的海天大酒店探訪,兩棟孤寂的老樓靜立海邊,酒店出入口被水泥墩擋住,車輛無法通行,周邊也全部被綠色圍擋擋住,有保安把守。酒店的窗戶幾乎全部敲碎,院子里堆放著一些酒店用的灶具等廚房設備,門前堆滿了電線、鐵板等物品,連院內的樹木也全被挖走,只剩下樹坑?撮T保安告訴記者,現在僅剩一家拆除公司在做最后的清理工作,清理結束后也要撤出,他是臨時被雇來的,開始爆破后他就要走了。
雖然青島的五星級酒店有不少,但是很多人卻對海天大酒店有種特殊的情結。一提起青島最高級的酒店,很多人還是會首先想到海天大酒店。對于這座曾經輝煌的海天大酒店要拆除,不少人紛紛表示不舍。
山東外運公司司機劉先生說,海天拆了太可惜。他一邊指著海天大酒店,一邊介紹,當初海天大酒店先蓋的西樓,建好西樓后大約兩年又蓋的東樓,當時周圍還是一片荒地。海天大酒店有20多年的歷史,算得上是青島標志性建筑,拆了實在可惜。
青島市文史專家魯海介紹,海天大酒店對青島來說有一定的歷史意義,也是知名品牌。它于1988年開業,是山東省最早、規模最大的五星級酒店之一,接待了60多萬海內外賓客,近20位國家元首和政府首腦,以及眾多國家的政壇要員和知名人士,促進了青島市旅游服務業的發展,也成為青島旅游的一個品牌。“我也曾經去過海天大酒店,現在回憶起來心里還是有種很美好的感覺。”魯海說,聽說海天大酒店要拆,覺得有些可惜。
在湛山小區,60多歲的孫先生介紹,海天剛開始建造時,很多人去看新鮮,有不少青島人也以去過海天大酒店為榮,如果誰家在海天辦了婚宴,更是讓其他人羨慕。聽說海天要拆掉,他們幾個老人聊天時,都覺得非?上А
改造勢在必行東部要成高層圈
早在2009年年初,青島就傳出了海天大酒店將要改造的消息。2009年9月份,青島市規劃局局長王亞軍做客青島政務網時稱,改造正在進行初步論證。而在2010年6月11日,海天大酒店改造項目召開規劃設計方案專家評審會,青島市旅游局相關人士證實了有關海天大酒店近期將啟動改造工程的消息。
記者在香港西路周邊看到,海天的西側是剛剛建好的萬麗海景,往東則是萬邦中心、東海路9號等高層,這些樓盤除了價格不菲,最顯著的特點就是“高”。萬麗海景由三棟29至37層的超高層組成,包括海景豪宅和酒店式公寓。而萬邦中心則包括一座50層240米的寫字樓和一座111米的公寓樓。與它們比起來,如今的海天確實顯得有些“矮”,加上樓體較舊,顯得十分不起眼。
“青島到了旅游旺季,賓館一房難求,海天在東部黃金地段,占那么大的地方,客房那么少,實在應改一改了。”青島市一位旅游界人士說。
青島市規劃局局長王亞軍在網談時曾稱,海天大酒店的酒店功能的配置、平面功能的布局、軟硬設施的水平與打造國際頂級的旅游度假酒店差距越來越大,改造勢在必行。
海天大酒店改造后將變成什么樣子?日前,記者致電青島國信集團,一名工作人員告訴記者,規劃方案還在等待市政府審批,具體細節不方便透露,不過她可以肯定的是,海天將改造成集酒店、購物等于一體的綜合體。改造完成后,青島前海的顯要地段將崛起一個全新的標志性建筑。
在海天大酒店改造之前,運營了13年的環海凱萊大酒店已拆除了原先的酒店,要改建為兩幢44層高樓,高度均為159米。
“矮個子”酒店為何相繼被拆除?記者獲悉,在前海一線香港路和東海路一帶,青島市已經規劃了多處高層和超高層建筑,建成后,東部沿海將形成高層建筑群。
短命建筑曝規劃短板地標拆除應有章可循
在采訪中,不少人對海天的拆除表示出惋惜之意。除了惋惜一種記憶的流失,更是對這些短命建筑的憂心。馬上要被拆除的海天大酒店剛剛建成27年;2009年被拆除的環海凱萊大酒店才建成13年;2006年,青島市著名地標青島大酒店被整體爆破,建成僅20年;雖然相比現在的高層建筑略顯落后,但是這些地標性建筑本身卻不是因為質量原因而拆除。
青島市一位文史專家稱,27年的建筑可謂正當“壯年”,因為設施落后,不符合周邊發展就拆除了,不僅勞民傷財,更是一種對城市規劃的不負責任。
根據我國《民用建筑設計通則》,重要建筑和高層建筑主體結構的耐久年限為100年,一般性建筑為50年至100年,但是青島的不少建筑卻呈現出“短命”態勢,平均壽命僅為25年至30年。
青島市社科院一位專家稱,如果造成建筑“短命”原因是工程質量問題,就會造成無休止的大建、大修、大拆與重建的怪圈之中。而海天的拆建卻不完全是建筑質量的問題,這種情況下,是由于城市建設規劃缺乏嚴肅性,以及一些地方政府的利益驅動使然,在這些建筑買賣、重建過程中獲得利益。
據有關統計顯示,“短命建筑”中大部分為公共投資項目,但至今為止,還沒有哪個官員為“短命建筑”埋單,因此必須建立責任追究機制,懲誡違規行為,與此同時,要建立建筑拆除的法定程序,明確拆除條件,切實做到建筑拆除有法可依、有章可循。
人大代表建議禁拆未到年限建筑
“開發商和建設單位為追求高容積率對原有建筑拆除重建趨之若鶩。在我市舊城非成套房屋改造大致完成的今天,原有建筑面臨拆除改造的壓力越來越大,迫切需要制定規劃加強管理。”今年兩會上,就有人大代表提出《關于禁止拆除未到使用年限建筑物的議案》。
據悉,18名人大代表在議案中提出,南京路八大湖小區,是上世紀80年代才開始建設的,完全建成僅21年,曾獲得過“山東省優秀實驗小區”、“山東省綠化模范小區”等多個榮譽稱號,目前部分樓座已被拆除,取而代之的是新建的高層建筑。這種情況并非個例,建筑物不到使用年限被拆除,有的是按規范建設的中學、有的是改革開放以來建成投入使用的高層酒店、旅館,還有一些成套的住宅,也被拆除、建成高層建筑。造成資源的極大浪費,是不可持續的,同時對按規劃建設的地區,因容積率大大增加,還導致基礎設施不堪重負,頻頻更換,造成重復建設。為此,建議盡快對建筑物使用年限進行規范,避免不必要的浪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