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即將完工的廣州“大金環”、尚在規劃的層出不窮的“第一高樓”、到已成為城市名片的廣州歌劇院,近年來,廣州地標建筑屢屢引發爭議,有規劃專家對此呼吁:“市民應以包容心態看待,同時希望規劃部門增加工程透明度。”
最新出爐的《廣州市琶洲-員村地區控制性詳細規劃》顯示,該地區的地標塔樓有可能達350米,350米有多高?以不遠的廣州西塔為例,西塔猶如一根“擎天柱”矗立于廣州新中軸線,432米的高度,讓其成為世界第九,華南地區第一高樓。可以預計,這又將成為這一地區的新地標。每個新興地區都會有座地標性建筑,這個已成為近年來規劃界的共同點,而地標的建設,也從追求“高度”逐步轉化為追求“奪目”。
地標建筑只求更另類?
廣州市荔灣區東沙大橋以東的珠江北岸,一座外立面呈金黃色的龐大半圓形建筑已具雛形,且將逐漸收攏為大圓環,這座“圓環”大樓的備用名為“團圓大廈”,是一座樓高將達138米的33層圓形建筑,計劃于年內建成。從業主提供的效果圖來看,該大樓酷似一座“大金環”,且被業主方寄予厚望,希望它能成為廣州白鵝潭經濟圈最南端的一座標志性建筑,引起網友廣泛關注。
“大金環”之所以備受關注,是因為建筑幾乎在未有預兆的情況下“橫空出世”,而且造型與不久前被列為“全球十大丑陋建筑”的沈陽方圓大廈如出一轍,由此引起坊間諸多質疑:有人認為象形建筑夸張且不實用,易與丑陋沾邊;有人認為廣州欲建“標志性”建筑應先聽聽市民的意見;還有人認為業主有權決定建筑造型,但大型建筑作為城市公共產品,有其公共屬性,放在公共領域就應當有一個被多數市民認可的底線……近段時間,廣州“大金環”經媒體報道后,爭議聲不絕于耳。作品的內涵見仁見智,人人可解讀,但廣州是否容得下這座標新立異的建筑?而這座通過了專家論證和規劃部門審批的建筑,在外形存有爭議的情況下,是否觸及了公共底線?“地標性”建筑在建設前,是否有必要向市民提前公示設計圖?
市民羅小姐不禁感嘆:“從新中軸線上“大小石頭”歌劇院、小蠻腰廣州塔開始,就感覺廣州的地標開始“向上向怪”發展,不求最另類,只求更另類。”
市民對“大金環”有贊有彈
從東沙大橋上望去,坐落在南環高速南面、珠江北岸的這座大樓已形成半圓形的輪廓。據了解,“大金環”是廣東興業國際倉儲項目的核心建筑,也是廣東塑料交易所二期工程所在。大樓采用的是意大利人約瑟夫的設計,其靈感來自于南越王墓中的“玉佩”和奧運獎牌“金鑲玉”。大樓的外立面原本設計為藍色,后來改成金黃色。圓環形的大樓,與在珠江水面倒影形成數字“8”,象征著大展宏圖、八方聚財。“大金環”建筑經媒體報道之后,引來眾多網友熱議,網友對此褒貶不一。有觀點認為建筑“形同錢幣,俗氣突兀”,也有網友力撐,認為它“很美有特色,尊重建筑自由”。
中山大學博士生導師、規劃專家袁奇峰則表示,“我不喜歡也不極力反對。它的外形確實比較獨特,但建筑藝術見仁見智,應該以包容的心態看待。”在袁奇峰看來,從商業屬性而言,業主其實很聰明,因為“大金環”給企業帶來了名氣,已經起到了廣告招攬的作用。
暨南大學教授胡剛亦認為,“這座建筑并不是因為本身的功能需要而建成這種銅板狀的,確實比較奇異。”但胡剛表示對該建筑并不持批判態度,他認為“大金環”雖然與周邊環境不協調,但是從另一個角度來說,標新立異的建筑可以吸引更多的眼球,從而帶動區域旅游業的發展。
“太奪目”是否觸及公共底線?
面對外界的各種爭議,“大金環”建筑業主回應稱項目手續完備,規劃部門也表示當初論證未遭專家強烈反對。有觀點認為,業主有權決定建筑造型,但大型建筑作為城市公共產品,有其公共屬性,放在公共領域就應當有一個底線,這個底線是應取得多數市民的認可。
對此觀點,胡剛認為,地標性建筑不僅僅是業主個人的事,它屬于城市的公共空間,需要經過規劃部門的權威審核與批復,才能動工。“大金環”雖然在造型上標新立異,但并不屬于違規建筑,不存在觸及公共底線的問題。
“從一個城市的形象中,能夠看到這個城市市民的追求。”胡剛引用一位著名規劃師的話語說道,廣州的騎樓、滿洲窗、沙面領事館、中軸線上的廣州歌劇院等風格各異的建筑,都吸收了外來的文化,這說明廣州是一座包容的多元化的城市,應該允許建筑風格“百花齊放”。袁奇峰亦認為,“應該相信規劃委員會和專家的專業力量。讓所有人都認同一座建筑是不可能的,而且這樣做建筑藝術也不會有創新。”而對于城市規劃問題,袁奇峰認為,“大金環”地處工業園區,周圍沒有密集的居住區,也沒有傳統的嶺南建筑,在風格上并不會喧賓奪主,反而為工業園區帶來了個性。“但是‘大金環’建成以后,周邊建筑如何與其配套反倒成了一個問題。”
地標建筑審批能否更公開透明?
據了解,“大金環”計劃于今年5月封頂,年底前投入使用。這座造型獨特,“在亞洲乃至世界都是獨一無二”的大樓,也被業主方寄予厚望,希望它能成為廣州白鵝潭經濟圈最南端的一座標志性建筑。“大金環”雖然通過了規劃部門的審批,卻是在已具雛形后,才被公眾知曉的。為此,有網友認為,廣州的“標志性”建筑,應該在開建前提前向市民公示其“模樣”。“如果是地標性建筑,提前公示是有必要的,而且要以通俗易懂的方式公布,這樣公眾才能參與討論,從而提出中肯的意見。”胡剛說,比如最近的宏城廣場改造工程很有創新思維,地面工程中央有下沉綠化廣場,兩邊有由連廊組合而成的“魚形”商場,二層連橋通往正佳廣場、天河城廣場以及體育中心。但僅有圖紙公示,市民很難體會建成后效果,最好能做一個大比例尺模型,放在現場,供市民評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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