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潭,簡稱“嵐”,位于福建省東部沿海,東瀕臺灣海峽與臺灣隔海相望,是祖國大陸距臺灣最近的島縣。由海壇島為主的126個島嶼和702個礁石組成,素有“千礁島縣”之稱,為全國第五大島、福建省第一大島。主島海壇島岸線長,港灣多,其狀酷似神獸麒麟。1994年1月平潭被評為國家級風景名勝區,2006年被評為國家自然遺產,2009年7月,經福建省委、省政府批準,設立平潭綜合實驗區。
為更好地彰顯平潭文化特色,塑造平潭的新形象,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組織開展平潭城市麒麟雕塑設計方案征集活動,具體征集事宜公告如下:
一、征集內容
平潭城市麒麟雕塑設計。
二、征集對象
全國雕塑家、高校設計專業學生、設計公司、自由設計師、雕塑創作愛好者等藝術創作團體和個人均可參加。參與本次征集工作人員和擔任評審工作專家除外。
三、征集時間
2011年8月20日—2011年10月8日截止。應征作品以特快專遞送達時間當日郵戳為準,征集截止時間后,送達作品均不具有應征資格。
四、項目位置
金井灣麒麟廣場位于規劃金井灣如意軸線西端的西北側,平潭海峽大橋南側,直臨海壇海峽,向西與福清相望,規劃廣場用地面積約1.47公頃。現狀用地為金井碼頭,周邊海水環繞,視野遼闊。具體區位及現狀見附圖。
五、征集要求
1、應征作品既要反映本地歷史文化內涵,又要體現平潭開放、創新、包容的時代氣息。
2、作品創意獨特,造型、體量、高度、尺寸等強調與環境空間的協調、配套,體現雕塑、建筑與環境和諧共生的理念。易于被不同地域和文化背景人士理解和認同。
3、標識感強,代表性強,主題鮮明,大氣開放,精致和諧。注重雕塑空間立面的設計,形成豐富的視覺空間;根據其特殊地理位置,充分考慮視覺效果,使其成為金井灣麒麟廣場的新亮點。
4、應征作品應包含麒麟雕塑的彩色效果圖和電子文件。應征者可同時提交多套設計方案,所提交作品必須為原創,此前未以任何形式發表,并具備完整的知識產權。
5、所有應征作品方案概不退還,創作者請自留底稿。
六、應征文件
1、應征者須同時提交《平潭城市麒麟雕塑設計方案征集活動報名表》、《平潭城市麒麟雕塑設計方案》(含電子文件)、《平潭城市麒麟雕塑設計方案說明》3份文件,任何一份文件缺少或不符合本規則,均不具備參評資格。
2、應征者填寫《平潭城市麒麟雕塑設計方案征集活動報名表》是參加征集活動的必備程序。表中填寫信息應當與事實相符,在征集過程中,一旦發現相關信息與事實不符,遞交的征集作品無效。應征者個人信息一概不得出現于設計方案中,違者取消參評資格。
3、應征者提交《平潭城市麒麟雕塑設計方案》的紙質文件(或模型)和電子文件,紙質文件一律采用A4幅面的彩色效果圖。電子文件2套(光盤),其中文本文件使用DOC格件,圖紙文件使用JPG格式。為方便獨立編號,每件應征作品必須單獨提交設計方案。
4、以A4規格紙張附上設計說明,主要闡述設計思路、理念和含義,以簡潔為宜。為方便評審,每件應征作品必須單獨提交設計方案說明。
5、《平潭城市麒麟雕塑設計方案征集活動報名表》網址下載或向主辦方索取。聯系單位:平潭綜合實驗區規劃局,聯系人:丁劍鋒,聯系電話:15980585911。
七、文件提交
本次征集采用郵政EMS快遞和當面遞交兩種方式。應征者提交文件請自行密封,包裝表面請注明“平潭城市麒麟雕塑設計方案征集”。
收件人: 丁劍鋒
電話: 15980585911
郵編: 350400
投稿地址: 平潭綜合實驗區規劃局(現場指揮部)
來件因誤寄、延誤等其他非承辦方原因造成應征作品丟失或損壞的,主辦方不承擔相關責任。
八、評審及獎勵
由區縣相關領導及專家組成評審委員會進行評審。評審分為初評與終評兩個環節,具體實施流程如下:
1、主辦方對所有應征作品集中啟封、現場公證。統一建檔編號,進行作品資格審查。
2、評審委員會對所有符合資格的應征作品進行初評,選出20件入圍作品。
3、主辦方以書面形式通知入圍作者參加二次深化設計。二次深化的作者需在收到主辦方發出通知的15日內,提供麒麟雕塑小模型。模型材質為玻璃鋼,統一高度60厘米(含底座)。逾期未提供者視為自動放棄參加終評。
4、再次組織評審委員會對二次深化小模型進行終評,確定設計方案名次。
提供二次深化小模型的,一次性給予模型制作補貼費人民幣叁仟元(¥:3000元)。
獎項設:一等獎1名,獎金人民幣50000元;二等獎2名,獎金人民幣30000元;三等獎3名,獎金人民幣20000元。
設計人參加本次城市雕塑設計征集活動所發生的費用,均由設計人自行承擔。
九、作品處理及知識產權
1、本次活動主辦方擁有獲獎作品的使用、宣傳、展覽及推薦實施等權利,落選作品概不退回。
2、設計人必須是設計方案的原創作者,并保證所提交的設計方案為首次發表且不會侵犯其他人的權益,若發生由此造成的任何糾紛,一切法律責任及給主辦方造成的損失由設計人承擔。
3、凡投送作品參選的設計單位和個人,均視為已知曉、同意并遵守本征集公告的各項規定,無須再行確認。
平潭綜合實驗區管委會
二〇一一年八月十八日